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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教中心党支部召开支委会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2019-01-29

2019年1月23日,宣教中心党支部召开支委会,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宣教中心党支部书记贾峰同志、副书记闫世东同志以及各支委委员参加集体学习。

组织委员李鹏辉同志组织大家就《条例》中的“总则”“组织设置”“基本任务”“工作机制”“组织生活”“党支部委员会建设”“领导和保障”等八个章节进行了逐条学习,大家结合以往支部工作开展过程中遇到的困惑、难点展开热烈的讨论,交流经验。

贾峰同志指出,《条例》是党历史上第一部关于党支部工作的基础主干法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中国共产党章程》要求,既弘扬“支部建在连上”的光荣传统,又体现基层创造的新做法新经验,对党支部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基本遵循。希望支委会的各位同志接下来还要原原本本进行自学,认真研读《条例》原文以及关于《条例》的解读等理论文章,全面掌握《条例》内容,切实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自觉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准确把握《条例》各项规定和具体要求,深刻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

支委会还研究了《2018年度宣教中心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组织方案》和近期预备党员转正等事宜。

贾峰同志在总结时充分肯定了2018年宣教中心党支部党建工作取得的成绩,并就新一年加强和改进支部党建工作提出了以下建议: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宣教中心党支部引领力、凝聚力、统筹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二是充分发挥支委会年轻同志的主观能动性,进一步增强做好党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严格对照《条例》要求,创新党建工作方式方法,将党建工作突出特色,增强实效;三是进一步促进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做到相辅相成、相互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