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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研究所赴海南、江苏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立法调研

2018-05-29

为了一步学习和参考先进经验,更好完成“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条例”立法工作,管理所于5月22日至25日赴海南和江苏开展了生态保护红线实践经验调研工作。

海南省在2016年7月发布了全国首个由人大审议通过的“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规定”;江苏省也是首批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获国务院批准的十五个省(区、市)之一,并在红线保护规划的基础上,制定发布了有关生态补偿和监督考核的“两办法一细则”,两省在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实践上积累了较多经验。调研组通过座谈详细了解两省红线管理制度的制定、实施过程中的利弊得失、面临的挑战和应对措施等情况,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调研得到了宁夏环保厅、政府法制办以及海南、江苏两省环保厅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为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条例的立法工作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