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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测中心党支部强化理论学习,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2019-03-08

2019年2月1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饮用水水源地专项督查及大气强化监督期间违纪问题的通报》,分别就2018年5月至6月间,江苏省长治市武乡县、平顺县环境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在云南省昭通市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专项督查期间,以及7月至8月间,江苏省扬州市高邮市环境保护局、宝应县环境保护局工作人员在太原市清徐县开展大气强化监督期间,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生态环境部强化督查工作纪律要求的违纪问题及查处情况进行了通报。

接到上述通报内容后,分测中心第一时间在党支部微信工作群中进行了转发,并要求全体党员认真研读。随后,第一、第二党小组分别组织党员及中层领导干部对通报内容进行专题学习,通过强化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的理论学习,增强广大党员干部遵规守纪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警醒党员干部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

除此之外,分测中心党支部还建立了行前教育机制,由纪检委员对参与督查巡查、部重点任务的工作人员进行专门的行前廉政纪律教育,特别强调每一名参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工作人员,都代表着生态环境系统的形象,都直接影响着人民群众对环境执法公平公正的信心;全体工作人员要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维护好生态环保队伍的形象。

分测中心党支部还将通过电话联系当地工作人员等方式,对参与督查巡查、部重点任务的工作人员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遵守纪律等情况进行抽查,同时接受社会监督,把纪律和规矩的防线延伸到各个环节,把执纪和监督的工作跟进到各个环节,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