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观点:秦天宝丨法典时代生态环境执法的规范重塑
专委会副主任委员秦天宝撰文解析《生态环境法典》对生态环境执法的制度重塑,围绕执法主体确权、全周期监管、精细化制裁、行刑协同衔接提出实践路径,为环境社会治理法治化筑牢制度根基。
摘要:2026年3月12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作为世界上首部以“生态环境法典”命名的法律,标志着我国生态环境法治从分散立法迈向体系化治理的新阶段。法典通过执法主体资格重塑、行为规制扩展、制裁体系优化、衔接机制整合四个维度,实现执法效能的系统性提升。法典的实施将推动生态环境执法从“单点应对”迈向“系统治理”、从“经验执法”转向“规范执法”。然而,法典的规范优势转化为执法实效,仍需配套制度完善、执法能力提升与司法协同跟进。其中,修订执法裁量基准、更新执法文书范式、升级专业培训体系、细化行刑衔接规则,均为法典施行初期亟须推进的重点工作。
作者:秦天宝,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教授
文章来源:《中国环境管理》2026年第2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