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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样所建立生态环境部门臭氧计量标准

2019-04-15

近日,标样所申请的臭氧气体分析仪检定装置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计量标准考核委员会的考核,成功建立了生态环境部门臭氧最高计量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相关要求,为保证生态环境部臭氧一级标准的计量溯源性,标样所完成了国际通用臭氧计量标准SRP 48的稳定性实验、校准结果验证、不确定度评定等技术工作,并依据《计量标准考核规范》,编制了《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计量标准技术报告》等申请材料,于20193月通过全国计量标准考核委员会组织的专家技术考核,获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批复的臭氧气体分析仪检定装置计量标准考核证书。

申请建立生态环境部门臭氧最高计量标准,是标样所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意见>重要任务措施部内分工方案》确立的相关工作任务,也是标样所贯彻落实中心科技工作改革要求、推进实施标样所1+5改革发展方案的重要工作内容。该标准的建立从源头上保证了我国臭氧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溯源性,为落实《环境空气自动监测标准传递管理规定(试行)》提供了技术支撑,将为做大做强做优标样支柱业务体系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