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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国家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综合服务平台管理功能开发与升级项目承担单位的通知

2023-07-27

 

各有关单位:

国家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是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向纵深推进,加快构建生态环境技术服务体系的背景下,由生态环境部组织和指导,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建设和运营的国家级技术服务平台。为进一步提升平台服务功能和管理效率,保障平台持续稳定运行,中心拟开展平台数据库管理等功能开发与升级工作现向社会诚邀业界口碑良好并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参加评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国家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综合服务平台管理功能开发与升级项目。

二、项目内容概况

(一)工作内容

根据生态环境部、科技部印发的《百城千县万名专家生态环境科技帮扶行动计划》有关要求,在平台既有系统功能基础上,开发建设科技帮扶专区后台管理平台完善业务流转数据库管理功能建设,做好技术供需对接闭环管理,积极助力科技帮扶行动计划实施。围绕平台技术专区建设工作需求,开展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技术成果特征分析,开发建设水专项成果转化服务专区,同时对“无废城市”专区页面内容进行升级改造,保障平台技术专区的良好展示效果

(二)实施周期

签订合同之日起2个

三)具体要求

1.平台后台功能开发与升级,包括:

(1)后台管理功能开发:建设后台管理独立模块,实现对平台技术库、需求库、案例库相关数据条目的统一管理,并开发相关数据埋点统计功能;分析平台业务审批工作流程,实现对用户填报需求的汇总、审核、入库、发布及对接管理,开发用户推荐/自荐技术的在线填报、数据汇总、形式审核、专家评审、推送入库等功能

2后台既有功能升级:进一步提升平台管理效率,实现对系统角色用户、审批配置等模块化管理,完成成果库统一展示页面的设计开发,实现对各系统模块匹配消息的及时提醒,建设业务流程结束或中断时对平台满意度的评价页面。

2.技术专区升级改造,包括:

1水专项专区建设:设计开发水专项专区前台页面UI及动态视觉效果,实现水专项技术成果数据后台接入

(2)成果案例库建设:开展成果案例数据库的关键字段和数据表设计,完成既有成果案例数据的二次加工,实现案例数据前台高效展示。

(3)无废城市”专区改造完成对专区整体页面的优化设计以及发布内容数据调整

(4)专区后台数据支撑根据专区展示需求对既有数据库进行改造,包括数据校核、数据改造、数据迁移、数据扩展等。

三、项目预算

人民币95万元,不设置最高限价

四、申报单位资质要求

(一)资格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报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公开征集活动,否则其申报书将同时不被接受。

(三)申报单位资格和信用要求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的通知》(财2016125号)的规定。不能是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申报。

(五)申报单位具有较高的软件开发能力,能够承接本项委托业务,并可以开具相关税务发票。

五、申报材料

(一)申请文件由申请函(附件1)和项目申报书(附件2)等构成。申请文件以中文编写,一律用A4纸,仿宋体四号字打印并装订成册,申报书一式5份。

(二)任务申报书及有关资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全部申请文件须包装完好,封皮上写明申请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联系人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有效专用章)及被授权人/联系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有效专用章)。

六、申报受理及评选程序

(一)本公告在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网站公开发布(网址www.china-epc.cn),公告时间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申报单位及时下载和填报相关材料。

(二)申报材料纸质版请2023年8217:00前快递至北京市朝阳区育慧南路1号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A栋(收件人:赵晓毅,电话:010-84665416电子材料发送邮箱ceett@edcmep.org.cn。

(三)专家评审会计划于2023年8召开,请申报单位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七、评选方式

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自由申报、专家评审、择优委托等程序确定项目承担单位(评分办法见附件3),经公示后,与承担单位签订合同。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免费提供评选要求文件,不收取费用。

(二)申报单位自行承担参加公开征集有关的全部费用。

(三)评选结果将在中日友环境保护中心官网公告。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晓毅 

联系电话:010-84665416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南路1号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

十、监督电话

010-84665189

附件:

1.申请函模板

2.项目申报书

3.评分办法

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

                              2023年7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