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27
各有关单位:
国家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是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向纵深推进,加快构建生态环境技术服务体系的背景下,由生态环境部组织和指导,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建设和运营的国家级技术服务平台。为进一步提升平台服务功能和管理效率,保障平台持续稳定运行,中心拟开展平台数据库管理等功能开发与升级工作。现向社会诚邀业界口碑良好并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参加评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国家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综合服务平台管理功能开发与升级项目。
二、项目内容概况
(一)工作内容
根据生态环境部、科技部印发的《百城千县万名专家生态环境科技帮扶行动计划》有关要求,在平台既有系统功能基础上,开发建设科技帮扶专区后台管理平台,完善业务流转、数据库管理功能建设,做好技术供需对接闭环管理,积极助力科技帮扶行动计划实施。围绕平台技术专区建设工作需求,开展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技术成果特征分析,开发建设水专项成果转化服务专区,同时对“无废城市”专区页面内容进行升级改造,保障平台技术专区的良好展示效果。
(二)实施周期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个月内。
(三)具体要求
1.平台后台功能开发与升级,包括:
(1)后台管理功能开发:建设后台管理独立模块,实现对平台技术库、需求库、案例库相关数据条目的统一管理,并开发相关数据埋点统计功能;分析平台业务审批工作流程,实现对用户填报需求的汇总、审核、入库、发布及对接管理,开发用户推荐/自荐技术的在线填报、数据汇总、形式审核、专家评审、推送入库等功能。
(2)后台既有功能升级:进一步提升平台管理效率,实现对系统角色、用户、审批配置等模块化管理,完成成果库统一展示页面的设计开发,实现对各系统模块匹配消息的及时提醒,建设业务流程结束或中断时对平台满意度的评价页面。
2.技术专区升级改造,包括:
(1)水专项专区建设:设计开发水专项专区前台页面UI及动态视觉效果,实现水专项技术成果数据后台接入。
(2)成果案例库建设:开展成果案例数据库的关键字段和数据表设计,完成既有成果案例数据的二次加工,实现案例数据前台高效展示。
(3)“无废城市”专区改造:完成对专区整体页面的优化设计以及发布内容数据调整。
(4)专区后台数据支撑:根据专区展示需求对既有数据库进行改造,包括数据校核、数据改造、数据迁移、数据扩展等。
三、项目预算
人民币95万元,不设置最高限价。
四、申报单位资质要求
(一)资格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报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公开征集活动,否则其申报书将同时不被接受。
(三)申报单位资格和信用要求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不能是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申报。
(五)申报单位具有较高的软件开发能力,能够承接本项委托业务,并可以开具相关税务发票。
五、申报材料
(一)申请文件由申请函(附件1)和项目申报书(附件2)等构成。申请文件以中文编写,一律用A4纸,仿宋体四号字打印并装订成册,申报书一式5份。
(二)任务申报书及有关资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全部申请文件须包装完好,封皮上写明申请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联系人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有效专用章)及被授权人/联系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有效专用章)。
六、申报受理及评选程序
(一)本公告在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网站公开发布(网址www.china-epc.cn),公告时间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请申报单位及时下载和填报相关材料。
(二)申报材料纸质版请于2023年8月2日17:00前快递至北京市朝阳区育慧南路1号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A栋(收件人:赵晓毅,电话:010-84665416),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邮箱ceett@edcmep.org.cn。
(三)专家评审会计划于2023年8月召开,请申报单位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七、评选方式
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自由申报、专家评审、择优委托等程序确定项目承担单位(评分办法见附件3),经公示后,与承担单位签订合同。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免费提供评选要求文件,不收取费用。
(二)申报单位自行承担参加公开征集有关的全部费用。
(三)评选结果将在中日友环境保护中心官网公告。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晓毅
联系电话:010-84665416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南路1号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
十、监督电话
010-84665189
附件:
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
2023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