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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固原市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水文地质勘察项目”承担单位的通知

2024-04-15

各有关单位:

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承担了“固原市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因项目需求,现向社会诚邀业界口碑良好并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参加评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固原市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水文地质勘察项目

二、项目内容概况

(一)工作内容

开展固原市57个垃圾填埋场及周边1公里水文地质勘察(具体勘察范围结合垃圾填埋场所在区域水文地质条件确定),查明垃圾填埋场及周边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具体工作内容包括地下水类型、包气带结构、含水层和含水岩组空间结构、地下水流向、补径排条件和水位动态变化特征等。通过资料收集和整理分析等手段,掌握调查对象所在区域地质和水文地质情况。

协助监测井建设质量控制管理,协助现状调查过程中的资料收集和整理工作,以及其他必要协助工作。

(二)实施周期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内。

(三)具体要求

1.水文地质勘察工作任务要求:

(1)专项水文地质测量(1:5000)(简测)

(2)抽水试验和渗水试验(抽水按57个场地,每个场地2个台班;渗水试验按57个场地)

(3)土工试验

(4)控制点及水位测量(按57个场地,每个场地7眼井)

(5)报告编制(57个垃圾填埋场分报告及总报告)

2.协助监测井建设质量控制管理及其他协助工作任务要求:

(1)协助监测井建设质量控制管理

(2)协助现状调查过程中的资料收集和整理

(3)提供其他必要协助工作

三、项目预算

人民币90万元。

四、申报单位资质要求

(一)资格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报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公开征集活动,否则其申报书将同时不被接受。

(三)申报单位资格和信用要求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不能是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申报。

(五)申报单位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水文地质勘察甲级,能够承接本项委托业务,并可以开具相关税务发票。

五、申报材料

(一)申请文件由申请函(附件1)和项目申报书(附件2)等构成。申请文件以中文编写,一律用A4纸,宋体四号字打印并胶装订成册,申报书一式5份。

(二)项目申报书及有关资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全部申请文件须包装完好,封皮上写明申请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联系人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有效专用章)及被授权人/联系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有效专用章)。

六、申报受理及评选程序

(一)本公告在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网站公开发布(网址www.china-epc.cn),公告时间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请申报单位及时下载和填报相关材料。

(二)申报材料纸质版请于2024年4月22日17:00前快递至北京市朝阳区育慧南路1号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A栋(收件人:戎彦宇,电话:010-84665863、18482191646)。

(三)专家评审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评选方式

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自由申报、专家评审、择优委托等程序确定项目承担单位(评分办法见附件3),经公示后,与承担单位签订合同。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免费提供评选要求文件,不收取费用。

(二)申报单位自行承担参加公开征集有关的全部费用。

(三)评选结果将在中日友环境保护中心官网公告。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戎彦宇

联系电话:010-84665863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南路1号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

十、监督电话

010-84665189

 

附件:

1.申请函

2.项目申报书格式

3.评分办法

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

2024年4月15日